据“领事直通车”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当局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》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。
凭据协定,中国公民持公务通常护照、通常护照和观光证,哈萨克斯坦公民持通常护照和回国证明,因个人事务、商务活动(蕴含交涉、签约、提供征询服务及其他商务活动等)、游览、医疗、国际运输及过境事由,在另一方入境、出境或者过境,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顿不超过30日,每180日累计停顿不超过90日,免办签证。不切合上述事由实时限的,需在入境对方国度前办妥相应签证。
据“领事直通车”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当局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》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。
凭据协定,中国公民持公务通常护照、通常护照和观光证,哈萨克斯坦公民持通常护照和回国证明,因个人事务、商务活动(蕴含交涉、签约、提供征询服务及其他商务活动等)、游览、医疗、国际运输及过境事由,在另一方入境、出境或者过境,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顿不超过30日,每180日累计停顿不超过90日,免办签证。不切合上述事由实时限的,需在入境对方国度前办妥相应签证。